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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就防範飼料傳播非洲豬瘟病毒風險答記者問

發布人:管理員 時間:2020-05-13

日期:2019-01-15 作者: 來源農業農村部新聞辦公室

      本網訊  2018年12月28日,農業農村部印發公告,針對飼用血液制品企業出台新的生産條件管控措施,切實防範飼料傳播非洲豬瘟病毒風險。近日,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豬血蛋白粉等飼用血液制品傳播非洲豬瘟病毒的風險有多大,是否做了科學評估?

  答:飼用血液制品是指以屠宰生豬等畜禽得到的新鮮血液為原料,經滅菌、分離、幹燥等一系列工藝加工後得到的産品,主要包括血漿蛋白粉、血球蛋白粉和血粉三類。

  2018年8月以來,農業農村部對所有飼用血液制品生産企業的産品進行了全面抽檢,發現有個别批次産品檢測結果為非洲豬瘟核酸陽性。但是,檢測核酸陽性不代表經過規範工藝生産的産品中含有活病毒。西班牙食品科學技術研究所進行了非洲豬瘟病毒滅活試驗,将接種有高濃度活病毒的豬血漿通過噴霧幹燥處理,結果顯示病毒滅活率超過99.99%。

  為嚴防非洲豬瘟傳播風險,農業農村部于2018年9月13日發布公告暫停了以豬血為原料生産的飼用血液制品在豬飼料中的使用。同時,為科學系統評估核酸陽性飼用血液制品傳播疫情的風險,農業農村部安排中國動物衛生與流行病學中心和中國農業科學院哈爾濱獸醫研究所分别進行了核酸陽性豬血蛋白粉的病毒活性檢測和動物飼喂試驗。結果顯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的樣品沒有病毒活性,飼喂仔豬後未發現病毒感染症狀,血液中也未檢測到非洲豬瘟病毒。從流行病學調查情況看,目前已查明疫源的全部家豬疫情中,未發現含有豬血原料的商品飼料引起的非洲豬瘟疫情傳播。

  問:國外發達國家對豬血蛋白粉等飼用血液制品的使用情況是怎樣的?

  答:美國、加拿大和歐盟等大部分國家和地區均允許豬血蛋白粉等飼用血液制品在豬飼料中使用。2014年10月,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确認,如果擁有良好生産規範和生物安全标準,豬血漿蛋白粉等血液制品不是豬流行性腹瀉病毒等病毒的可能感染源。

  歐盟國家由于相繼發生口蹄疫、傳染性海綿狀腦病(“瘋牛病”)、飼料二噁英污染等危機事件,認為某些動物副産品的不恰當使用有可能對人類和動物健康造成危害,于2001年禁止将畜禽血液制品用于飼料。但2006年又出台規定允許生豬等非反刍動物血液制品在飼料中使用。

  目前,美國和加拿大血漿蛋白粉産量約2.5萬噸,歐盟年産量約1.5萬噸,大部分在仔豬教槽料中按2%-5%的比例添加使用,與我國的使用方法、使用比例和使用量相近。

  問:農業農村部在嚴格防控飼料産品傳播非洲豬瘟病毒風險上出台了什麼具體措施?

  答:經過相關試驗和評估,采取高溫噴霧幹燥工藝生産的豬血蛋白粉,即使檢測結果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傳播疫情的風險也極低。但為強化風險管控,農業農村部于2018年12月28日發布91号公告,針對豬血蛋白粉生産各環節出台了嚴格的過程管控措施。

  在屠宰環節,明确要求企業加強豬血中非洲豬瘟病毒檢測,切實把好豬血原料安全關,改善豬血收集儲存條件,實行封閉輸送和儲存。廠區要配備車輛消毒設施,對進出廠豬血運輸車輛進行消毒。在生産環節,明确要求飼用血液制品生産企業把好原料、工藝和成品出廠關,嚴格執行原料進廠查驗制度,豬血原料必須來自無非洲豬瘟疫情的屠宰場(點),豬血來源的同批次豬需經屠宰廠(場)非洲豬瘟檢測合格,對進出廠區的原料運輸車輛實施消毒,嚴格落實生産、留樣觀察和銷售記錄制度。産品生産必須采用高溫噴霧幹燥工藝,噴霧幹燥設備進風溫度不低于220℃、出風溫度不低于80℃,噴霧幹燥後的物料要在60℃以上保持20分鐘以上。成品要在成品庫(室溫維持20℃以上)存放20天以上,并經非洲豬瘟檢驗合格後方可出廠銷售。同時,豬血原料與成品之間要實行嚴格的物理隔離,控制人員和物料流動,嚴防污染。同時,還制定出台了《以豬血為原料的飼用血液制品生産企業設施設備和環境消毒規範》,要求企業嚴格按照規範開展相關消毒工作。

  問:允許豬血蛋白粉等飼用血液制品在飼料中使用,除了經過系統評估傳播病毒風險很低,還有什麼其他考慮?

  答:這是經過相關試驗和風險評估,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并參照國際經驗後,作出的一項謹慎決策。一方面,考慮到血漿蛋白粉産品在增強仔豬免疫力、減少腹瀉等健康問題具有一定作用,可為2020年飼用促生長抗生素退出後提供有效的技術解決方案。另一方面,還充分考慮為屠宰豬血副産品尋找出路,有效減少可能随意排放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疫情傳播風險。

  我國每年出欄生豬近7億頭,豬血年産生量200多萬噸。豬血中營養成分含量高、生物活性物質豐富,蛋白質含量一般為16%-18%,含有多種礦物質元素、維生素、氨基酸和免疫球蛋白等。經檢測合格的豬血經高溫噴霧幹燥工藝處理,每噸豬血可生産血漿蛋白粉50公斤和血球蛋白粉150公斤,可作為優質飼料原料使用。

  如果禁止豬血副産品飼料化利用,會給屠宰企業造成額外成本支出,有可能造成豬血随意排放,帶來極大的環境污染風險。此外,由于豬血營養豐富,是病原微生物的良好載體和培養基質,在自然條件下容易滋生病菌、繁殖病毒,存在較大的疫病傳播風險。

  在當前非洲豬瘟防控關鍵時期,允許生産企業用屠宰産生的豬血,通過高溫噴霧幹燥工藝加工成豬血漿蛋白粉和血球蛋白粉等,銷售給飼料企業作原料生産商品豬飼料,可為屠宰産生的豬血副産品找到出路,既可緩解我國蛋白飼料資源短缺的矛盾,又有效規避疫情通過血液途徑傳播擴散的風險,一舉兩得。

  問:農業農村部如何确保管控措施能落實到位?

      答: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将要求地方各級主管部門強化飼用血液制品生産監督管理,對轄區内所有企業全面開展現場檢查,符合公告要求的企業可繼續生産和銷售,嚴厲打擊無證生産行為,堅決取締晾曬等落後生産工藝。對于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企業,責令立即停産,限期整改,經現場核查整改到位後方可恢複生産;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撤銷生産許可證,停止相關産品生産。通過實施嚴格的綜合管控措施,确保萬無一失。同時,農業農村部将加強對地方管理部門的督導檢查,确保管控措施落實到位。 

 

本文章源網址 :http://www.moa.gov.cn/xw/zwdt/201901/t20190115_61666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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